近日获悉,淘宝网卖盗版 《盗墓笔记》4 被判赔原告中国友谊出版公司人民币2000元。
2009年2月25日,中国友谊出版公司以侵犯出版者权纠纷为由将淘宝网”杨帆书屋”店主杨海林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等被告。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,在公开发行的媒体上赔礼道歉,消除影响,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。
中国友谊出版公司虽然胜诉了,但是仅得到2000元的赔偿,显然对于其的损失来说是微不足道的。我目前也在从事运动服装业的B2C电子商务,我的品牌在网上卖的并不好,为什么呢?就是因为目前网络上销售的耐克,阿迪有80%是假的,可能还要多,你们看我上次写的文章:莆田安福家园市场,全国最大的网购代发货市场,就知道了目前网购是什么状况了,假货,仿牌横行,而且其中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庇护还有某些B2C、C2C销售平台的纵容。
目前淘宝上假的耐克,阿迪的运动鞋销售价格是80~200元不等(包括淘宝商城),我们国内品牌的价格基本上也在这个区间。再加上很多消费者的知假买假的假名牌消费心理,我们这些国内品牌基本上在网上卖不动。而我们正规厂家要承担很多税费,而假牌企业基本没有什么费用,而且也不在乎什么质量问题。所以,假牌的成本比我低很多,有着高额的利润让他们去铤而走险。最主要的问题还是纵容。
我有个美国朋友,他跟我说他也想卖假货,但是不敢,因为在美国侵犯知识产权,那是要倾家荡产、坐穿牢底的。没有很高的犯罪成本是制止不了犯罪的,更何况很多人认为做假牌仿牌不是犯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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